比特币正式成为一种货币、一种财产、一种资金,现在更成为一种商品。

为了确立对比特币的管辖权,美国政府的不同部门和机构对这种数字货币的定义各不相同。这就要求爱好者在使用比特币或其他替代货币时,必须谨慎并了解不同司法管辖区的差异。
美国 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 (CFTC) 公布 周四,该机构裁定比特币和其他虚拟货币“应被恰当地定义为商品”。这一定义是针对比特币服务提供商提起诉讼的必要条件。
“在针对未注册比特币期权交易平台的首起诉讼中,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 (CFTC) 裁定,比特币和其他虚拟货币是受《商品交易法》管辖的商品。”
——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
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 (CFTC) 在命令一家比特币期权交易平台运营商及其首席执行官“停止非法提供比特币期权,并停止在未注册的情况下运营交易或处理互换的设施”时,明确了自己的立场。
监管机构对 Coinflip 公司及其首席执行官 Francisco Riordan 提起诉讼,指控其“在未遵守《商品交易法》(CEA) 和 CFTC 法规的情况下进行与商品期权交易相关的活动”。
“‘商品’的定义很宽泛。比特币和其他虚拟货币都包含在这个定义之内,并且被恰当地定义为商品。”
— — 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
2014 年 12 月,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 (CFTC) 主席蒂莫西·马萨德在华盛顿特区向美国参议院农业、营养和林业委员会作证时表示,“虽然 CFTC 没有针对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具体政策和程序,但该机构的权限延伸至任何商品的期货和互换合约。”
马萨德的证词似乎反映了更广泛的监管方针。在美国,监管机构一直在针对涉及比特币的案件发布定义和澄清说明,这些案件分别属于各机构的管辖范围。
“虽然比特币和其他虚拟货币令人兴奋不已,但创新并不能使该领域的参与者免于遵守适用于所有商品衍生品市场参与者的相同规则。”
——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执法主管艾坦·戈尔曼
最早明确表态的政府机构之一是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2013年,SEC对一家名为Bitcoin Savings and Trust(BTCST)的“比特币庞氏骗局”及其创始人Trendon Shavers提起诉讼。
起诉书指控其“欺诈性地提供和销售证券”。沙弗斯被控虚假承诺投资者每周可获得高达7%的利息,其依据是BTCST所谓的比特币市场套利活动,包括向希望“秘密”购买、快速购买或大量购买比特币的个人出售比特币。
沙弗斯的主要论点是,他公司的投资“并非证券,因为比特币不是货币,而且比特币不受美国监管,也不可能受美国监管”。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则认为,BTCST的比特币投资符合证券的定义,因为它们既是投资合同又是票据。美国地方法院支持SEC的观点,认为“没有理由得出比特币不是货币的结论”。
美国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也澄清了其对数字货币的定义,将其视为“在某些情况下像货币一样运作的交换媒介”。FinCEN监管货币服务企业,这些企业必须获得汇款许可证,这是一个费用高昂的过程,很少有初创公司能够负担得起,而能够获得许可证的比特币服务提供商更是寥寥无几。
继法院、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和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之后,美国国税局(IRS)去年也介入了此事,并正式宣布 公布 比特币和其他虚拟货币在联邦税收方面应被视为财产。
“在某些环境下,虚拟货币的运作方式与‘真实’货币类似——即美国或任何其他被指定为法定货币、流通且在发行国被习惯性地用作交换媒介的国家的硬币和纸币——但它在任何司法管辖区都不具有法定货币地位。”
——美国国税局
税务机关的这一澄清使他们能够声明“适用于财产交易的一般税收原则也适用于使用虚拟货币的交易”。
关于比特币监管的话题在业内引发了激烈的争论。Coinflip 的首席执行官里奥丹 (Riordan) 或许错误地认为,政府显然无力监管比特币本身,这就能保护他免受监管,但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SEC) 仍然对他提起了诉讼。看来,政府监管机构的职责是监管市场活动,而非监管比特币本身。LedgerX 的首席执行官保罗·周 (Paul Chou) 表示:“联邦机构将执行监管框架,以保护市场及其参与者。”

“虽然比特币和其他虚拟货币令人兴奋不已,但创新并不能使该领域的参与者免于遵守适用于所有商品衍生品市场参与者的相同规则。”










